美國航太管理體制

管理體制和機構: 美國航太管理體制分為三層:總統與國會為決策層,主管最高決策以及立法和預算審查;國防部與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簡稱宇航局)為計劃層;承包商(工業界)、科研部門、大學等為實施層。美國政府主要通過合同管理的辦法對美國的航太企業進行管理。美國航太工業是一個以國防部、宇航局進行宏觀管理,以科研單位、工業界、大學為基礎的公私結合、軍民結合的綜合體系。這一體系的特點是:龐大複雜、相互制約、集中決策、分散實施。

(一)最高決策機制

美國歷來重視導彈、航太事業,認為其發展是國家威望和軍事實力之所系,把導彈、航太發展政策視為國策,因而歷來由總統領導其最高決策,國會為之立法、審查、撥款。

美國總統作為全國最高行政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也是導彈、航太方面的最高協調者和決策人。二戰後歷屆總統在導彈、航太方面所進行的活動大體可歸納為:

  1. 宣佈國家導彈、航太重大計劃、決策和倡議;
  2. 以行政命令形式頒佈國家導彈、航太法律和政策指令;
  3. 兼任國家最高導彈、航太委員會首腦;
  4. 任命長期性、臨時性或專業性導彈、航太委員會,它們或編制規劃,或審議發展戰略,或調查重大事故,報總統決策;
  5. 任命國防部長和國家航空航天局長;
  6. 在國情咨文中闡明導彈、航太有關政策和指導原則;
  7. 在預算咨文中向國會提出導彈、航太預算申請;
  8. 決定外貿、導彈、航太裁軍、國際合作重大契約、條約、協定的原則並予批准和簽署;
  9. 批准使用導彈、航太武器的對外戰爭。

為協助總統處理重大決策和日常事務,設有龐大的總統辦事機構,以及總統各方面業務的助理和顧問。最重要的總統辦事機構有科技政策局,管理與預算局,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管理局等,這些局的局長一般兼任總統助理或顧問,他們在起草總統給國會的國情咨文和預算咨文中起重要作用。總統每年向國會提供的這種咨文,其中必定包括導彈、航太決策和經費預算。所以這些總統辦事機構在美國導彈、航太事業中的地位也是很重要的。

美國國會作為全國最高立法機構,也是導彈、航太的最高立法者。導彈、航太法律必須經國會通過才能生效;總統的國情咨文和預算咨文必須經國會批准,才予撥款;對外訂立的有關條約、協定必須國會批准才能執行。國會可以對導彈、航太的任何重大事項舉行聽證會,可以請任何有關首腦和當事人到會作證,對其進行審查。國會可以三分之二票通過否定總統的咨文和建議;總統對有關部、局、委首腦的任命必須國會認可才能生效。

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都設有軍事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科學技術與航太委員會、撥款委員會,由它們審查、通過、批准重大的導彈、航太決策、規劃、計劃和預算;為協助兩院分頭或聯合作出立法性決策,國會設有預算局和技術評價局。

在政府行政部門之上,設有以副總統任主席的國家航太委員會,其成員包括國務卿、國防部長、財政部長、商業部長、運輸部長、能源部長、中央情報局長、白宮辦公廳主任、國家安全委員會主任、科學技術政策委員會主任和國家航空航天局長。該委員會的職責是:

  1. 協助總統制訂、修訂、實施美國航太政策,監督有關部門執行;
  2. 協調國防部、NASA、商業航天部門的航太政策及活動,解決出現的重大政策問題;
  3. 促進軍、民航太合作和技術、資訊的交流;
  4. 以空間探索為手段為美國謀取或增進國家安全、科學技術、經濟和外交等方面的利益。
 

從1996年起,制定美國航太政策的主要機構由過去以副總統為首的國家航太委員會改變為白宮科學技術委員會,後者與國家安全委員會共同主持政策制訂過程。這一措施加強了航太政策與國家科技政策和安全政策的協調。  

(二)聯邦政府各部的航太活動

1.商業部
擁有應用衛星計劃,主要是諾阿(NOAA)衛星系統,供其所轄的國家海洋和大氣局使用。部轄國家標準局,國家電信和服務局,海洋管理局,人口普查局,以及國家海洋和大氣局所轄的國家氣象服務處、國家海洋漁業服務處、國家海洋調查處、環境研究所、環境資料和資訊服務處,也大量使用或出售衛星照片和資料。  

2.能源部
在航太研究方面已花銷數百億美元,僅次於國防部和NASA,主要用於電火箭和核聚變的研究,旨在研製核推進系統和空間能源。該部的航太核系統處曾與NASA合組計劃協調委員會,以協調雙方的工作。

3.國務院
協調美國同外國的航太合作,為美國參加國際合作和學術、技術、貿易活動創造條件。它在聯合國機構中代表美國參加有關航太和外太空問題的會談和簽約,協助NASA和政府其他機構起草美外雙邊或多邊協定。  

4.運輸部
其航太活動多數是為聯邦航空局和海岸警備隊服務,海岸警備隊利用通信衛星進行通信和海事活動。聯邦航空局利用衛星系統進行飛機導航和空中交通管制。該部對NASA的發射活動給予支援。該部下設民用航太運輸局,對國內外辦理民用航太運輸及發射等事宜。  

5.農業部
負責研究並應用遙感技術,測報農作物長勢和土壤墑情、蟲害、水文和野生動植物的資訊和資料,改進農業生產;它對真假植被的分析對軍事偽裝和反偽裝也有一定價值。  

6.環保局
利用衛星遙感監測地球環境,包括研製、優化、試驗、應用監測環境的設備和方法,調查、分析環境的特性,此外,還對月球和行星進行遙感探測和研究。該局與NASA合作設計了地球資源衛星,後改名陸地衛星。它設在北達科他州蘇福爾斯的地球資源觀測系統資料中心,一直向美國工業界和社會提供遙感衛星照片和資料。  

(三)政府獨立機構和公司的航太活動

1.聯邦通信委員會
管理政府以外的許多通信衛星。該會對申請經營通信衛星的公司頒發許可證,進行等級評定並規定其相應權利。該會還為通信衛星規定技術規範,向國際無線電協會等機構提出美國對有關頻率分配、對外直播等問題的建議。

2.國際通信局
在NASA設有聯絡處,在各航太發射基地設有辦事處,以便向國內外報導美國航太發射等消息。  

3.國家科學基金會
其任務是促進航太基礎研究,向國家科學院空間科學部提供半數的活動基金,同NASA進行空間天文學方面的合作,例如參加太陽峰年衛星設計等。  

4.軍備控制與裁軍署
同國防部合作發射過一系列核探測衛星,並簽訂了一些國際條約,如《核禁試條約》、《外太空條約》等,並在限制戰略武器會談、削減戰略武器會談中起了重要作用。

(四)國防部和NASA的導彈、航太活動
國防部和NASA是美國導彈、航太活動的具體組織領導和實施機構,它們既是專案承擔者,具體承擔概念研究和關鍵專案研製;又是採購者,採購工業界生產的導彈、航太產品用於自身任務;同時也是委託者,將各種研究、研製專案的80%以上委託給工業界、政府其他部門、高校、學術界和民間機構進行研究、設計、試製、試驗與生產;此外還是出售者,出售其導彈、航太產品、技術,服務於國內外,謀取經濟利益和軍事、外交利益。

1.國防部
國防部是導彈和軍事航太的總管部門,它由5大部分組成:國防部長辦公廳,參謀長聯席會議,空軍部,海軍部和陸軍部。部長辦公廳包括分管研究和工程的副部長和分管採辦武器裝備的副部長,其下設有各局,多數局的業務與導彈、軍事航太有關。參謀長聯席會議由各軍種參謀長組成,它下設的特種司令部是導彈、航太的使用部門。美國航太司令部既是軍用航太的使用者也是操作者。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局進行重大前沿新技術研究,保證美軍軍事技術的全球領先地位。一方面它進行系統、分系統的概念研究,一直到做出樣機再移交出去;另一方面它也委託軍內外研究部門研究它提出的課題。而國防部內的導彈(尤其是戰略導彈)研製和軍用航天器研製的抓總單位則是空軍系統司令部下轄的航太系統部;一些戰術導彈和航太系統的地面設備則多由各軍種的研製機構自行研製。這些軍內研製中心、所、廠又將大部分任務委託給工業界、政府其他機構、院校等進行。美國空軍系統司令部及其所轄航太系統部現在都側重於研製、試驗操作與管理;而屬於使用性和戰備性的操作和試驗則交由美國航太司令部進行。例如,太空梭的軍用飛行,在軌軍用衛星測控,東、西部航太和導彈中心的管理,統一航太操作中心的管理等,都先後從空軍系統司令部航太系統部轉入美國航太司令部,具體說是美國航太司令部所轄的空軍航太司令部。  

2.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
NASA是美國民用航太的總管單位,它屬於"獨立政府機構",負責計劃並執行美國民用航太任務。NASA每年預算的80%以上以合同費形式或贈款形式轉撥至航太工業界、科技界、高校和有關部門,約有20萬承包商人員為NASA進行研究和研製工作。NASA的主要任務包括:進行研究工作,解決大氣層內外的飛行問題;研製、建造、試驗、使用航空器和航天器;進行不載人和載人空間探測活動;為和平目的進行空天活動並最有效地使用美國的科學技術和工程資源;對本局活動成果及資料進行最廣泛、最適當的推廣與交流。

(五)重大決策的制定

總統依靠其辦事機構、臨時任命的專業委員會、國家航太委員會、國防部、國家安全委員會、NASA等進行導彈、航太方面的決策,其決策體現在每年一次向國會的國情咨文、立法咨文和預算咨文中。國會審查這些咨文,可以全文通過,也可修改後通過。

美國總統為決定導彈、航太重大問題任命過許多臨時性的委員會。例如,研究戰略彈道導彈的戰略委員會(斯考克羅夫特委員會)、研究"星球大戰"問題的弗萊徹委員會,研究空間站的委員會,研究美國50年民用航太規劃設想的委員會,調查太空梭挑戰者號事故的總統委員會等等,這些委員會的研究、調查結果與建議,都成為總統做出相應決策的依據。1989年成立了以副總統任主席的國家航太委員會,規定了美國今後制訂航太戰略的4條步驟:

  • 確定航太計劃的目的和指標;
  • 擬定達到這些目的和指標的戰略;
  • 監督這些戰略的實施;
  • 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他們也確定了發展美國航太的5個戰略要素:

  • 發展運載能力,把天地往返運輸能力作為美國的國家資源來抓,確保其暢行無阻,以達到美國航太的所有目的;
  • 對太陽系進行探測,建成"自由"號空間站;重返月球,載人飛向火星;
  • 加強航天器在解決地球問題中的應用:預警、通信、導航、氣象應用要加強;
  • 利用空間環境生產藥物,開發新能源,加強美國科技和工業基礎,開闢新的商業航太市場,使美國產品在國際上有更大競爭力;
  • 確保空間探測與開發的自由。

    該委員會把美國航太活動明確分為民用、國防和商業三大塊,分別由NASA,國防部,其他行政、企、事業單位執行。它認為航太應為多種目的服務:保衛國家安全,創造經濟契機,開發先進技術,培養尖端專業人材。為此軍、民、商業航太應橫向聯合,實現一體化規劃協調。

    當前的國家航太委員會主席為副總統戈爾,他主張將空間觀測地球放在優先地位,主張國際合作登月、上火星等,現正成為克林頓政府的決策依據。

    1996年9月19日,美國白宮科學技術委員會公佈了調整後的美國國家航太政策。

    規劃計劃和預算:

    (一)規劃-計劃-預算制度與實施過程
    美國在重大武器系統(包括導彈和航太系統)的獲取方面,一直執行規劃-計劃-預算制度。這個制度規定:為確定某財政年度的重大武器研製立項和預算,需要提前大約兩年多時間,首先進行規劃,在規劃前提下制訂計劃,在計劃基礎上確定預算。

    規劃是從每年2月份開始的。各軍種中各專業司令部或聯合司令部向參謀長聯席會議呈報該司令部的規劃素材。參聯會起草一份"聯合戰略規劃",闡明對敵情威脅所做的綜合軍事評估,建議達到的國家軍事目標,實現這些目標所用的戰略,實現這些戰略的規劃,實現這些規劃達到的能力,為獲得這種能力必需要冒的風險等。于當年9月份呈報國防部領導。同時上報的還有一份"遠期戰略聯合評定",闡明從中期向遠期規劃過渡的設想。分管國防政策的國防部副部長在審讀這兩份文件、考慮過其中的建議之後,領導起草本年度的"國防指導原則草案",起草中也參閱各部門的意見及素材。"國防指導原則草案"起草後,除在國防部、參謀長聯席會議、各軍種、各司令部傳閱外,也在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國務院傳閱,以廣泛徵求意見。在吸收各方面合理意見後,將"國防指導原則草案"定稿為"國防指導原則",連同"聯合戰略規劃"文件,於翌年1月份頒佈,就此結束了規劃階段。此階段共經歷11個月左右。

    在計劃階段,各軍種和國防部各業務局,按照"國防指導原則",起草自己的計劃。計劃寫成"計劃指標備忘錄"的形式,闡述對任務的要求和要達到的指標,達到指標的措施,以及各項計劃的資源和資金分配。計劃初稿於這年5月份呈報國防部領導審查,各軍種計劃還報參聯會審查。然後參聯會向國防部長報一份"聯合計劃評審備忘錄"。國防部成立一個審核組,審核各軍種、國防部各局的"計劃指標備忘錄"是否遵守 "國防指導原則"。對計劃中的各種問題,在同國防部長磋商後,按軍種寫成"計劃決策備忘錄"。國防資源局於8月份完成審查工作,並公佈各軍種、各局按此備忘錄修改過的"計劃指標備忘錄",計劃階段即告完成。此階段歷時7個月,最後進入預算階段。

    預算階段為同年9月,各軍種和國防部各業務局按照修訂的"計劃指標備忘錄",向國防部提出預算框算,然後由國防部長辦公廳和管理與預算局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結果寫成"計劃預算決定",由國防部長或副部長簽署。但若被審查者有爭議,就由國防資源局提出解決建議,有時由國防部長或副部長會見爭議一方,商定最終決定,做出"計劃預算決定修訂本",予以公佈。在12月,總統會同國防部長對預算進行審查後,讓管理與預算局將國防部的預算納入總統的"國家預算咨文",於下一年的1月份向國會提出。這一階段為時5個月。

    提交國會後,國會還要用幾個月的時間進行審查和最後的批准。

    費用管理:

    (一)國防部導彈、航太費用管理

    1.國防部導彈、航太預算形式
    美國國防部預算常以3種形式表達:一種是按陸、海、空三軍、國防部各局列表;一種是按專案列出預算表;一種是按研究、研製、試驗鑒定和採購等分類列表。  

    2.國防部導彈、航太預算過程
    國會在收到總統預算咨文15天內召開會議,研究這個咨文。研究的依據是國防授權法和國防撥款法。"授權"是國會討論各專案及其管理所需經費後,按把該專案辦得最好所應開支的最大額度考慮,給各專案分配的預算。而授權後在撥款過程中,常因撥款資金不足,或因各專案間爭奪款項的結果,使撥款額度少於授權額度。雖然這種情況只發生在部分專案上,授權和撥款的差額也不大。但畢竟兩筆數位是不同的。  

    審查預算咨文先從眾議院開始,預算委員會和撥款委員會下設若干小組委員會,對預算逐項進行嚴格推敲。它們研究的結果,以撥款法案和稅收法案的形式轉給參議院,由參議院的預算委員會和撥款委員會進行審查。兩院常常協定折中取得共識後,才將預算授權作為正式法案通過,報總統審批簽署後執行。  

    3.國防部導彈、航太經費管理
    (1)審查 在國防部航太、導彈研究、研製專案中,凡研製費超過2億美元,或生產費超過10億美元者,都要由國防採辦委員會(前國防系統採辦審查委員會)審查;凡研製費超過7500萬美元或生產費超過3億美元者,都歸入"大型武器系統"進行管理。這一過程的重要特徵是在研製(採辦)的4個階段進行4次階段審定,即在軍方提出作戰需求後進行第1階段審定;在方案論證與定案階段進行第2階段審定,決定是否立項;在考核驗證階段進行第3階段審定,決定是否進行全面研製;在全面研製階段進行第4階段審定,決定是否投入批生產。
    (2)開支 研究、研製、試驗、鑒定費在國防部支出專案中屬於第6類開支。在大型武器系統研製的5個階段中,它們又劃分為6.1-6.7細目,其情形參見下表。

    (二)NASA的航太經費管理
    NASA的航太經費預算過程也很複雜,所以美國政府管理和預算局要它同政府其他機構一樣,提前制訂第三年的預算。這樣一來,NASA每年都同時有三項預算工作在進行中:一為當年的預算,它正被執行中;二為明年的預算,它正在受管理與預算局-總統-國會的審查過程中;三為後年的預算,是NASA總部根據各航太中心呈報的科研和工程項目預算匯總、平衡後編制出來的。

    NASA的預算分4大塊:研究與研製;空間飛行控制與資料通信;研究與專案管理;設施建造。後兩筆錢不分年度,只要在規定的若干年內用完即可。允許NASA在4大塊預算間做內部調節使用。但只允許把研究與研製費的5%轉用於研究與專案管理。

    NSAS的預算報到管理與預算局之後,該局先削掉它認為NASA預算中該削減的部分。在就削減後的預算與NASA取得共識後,再納入總統的預算咨文一起上報國會。國會兩院的授權委員會(預算委員會)及其幾個小組委員會對NASA的預算及其開支專案逐項進行研究,兩院的授權委員會都有權增減NASA的預算額度,遇有意見相左時則召開兩院授權委員會聯席會議,共同制定一個向NASA的最高撥款額,有時還就這筆錢怎樣用加以限制,或施加先決條件。然後把這些決定轉給兩院撥款委員會審查執行。各撥款委員會也有權調整NASA的預算申請額度,但它們不像授權委員會那樣逐項細查。最後定下來的撥款額度,就是NASA兩年後的實際開支額。例如撥款委員會1997年列入計劃撥款中的資金,也就是NASA1999年概算額度的實際數位。由於以上預算過程是逐年滾動式的,所以NASA每年都可得到今後第三年的概算數位,並可憑藉這些數位制訂它自已的5年研究、研製和預算計劃。

    專案管理:

    (一)典型導彈、航太武器裝備專案管理

    1.重大武器裝備專案管理
    重大武器裝備系統是指其研究、研製、試驗、鑒定費用超過2億美元,生產費用超過10億美元的系統。其取得過程分10個步驟:

    這一過程通常又可分為概念探討、論證與定案、全面研製、採購與部署4個階段。在每個階段開始前都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是該專案所處狀態,審查結果決定該專案是否應轉入下一階段,或繼續當前階段研究,或應予取消。最高審查組織是"國防系統採辦審查委員會",它通常在論證與定案階段和大規模研製之前審查該專案。

    各軍種將其對新武器的申請寫入"重大武器系統開端理由書"中,連同"計劃指標備忘錄"一同呈報國防部長。理由書的指標有:

    如果該專案在"計劃決策備忘錄"中批准研製,則任命一名專案負責人,成立武器系統專案辦公室,這就表明概念探討階段開始。

    系統專案辦公室是整個系統產生過程的核心,專案辦公室主任負責擬訂和管理專案預算與專案進度;制定專案置辦策略和安排研究、設計、發展、試驗和生產等;確保後勤保障;以及合同的選擇、會談和登記。專案辦公室下設專案管理、工程施工、後勤供應、生產、試驗、培訓和錄用專家等組織,它們協助專案負責人工作。

    在概念探討階段要擬訂採辦策略,就是探討各種方案時把技術指標與承包條件結合考慮,保持專案的競爭性。其重點為降低造價,保持性能。

    首先簽訂的合同一般為專案設計方案研究合同。先發出招標書(建議徵集書),其中列出任務要求、使用環境、進度和造價指標。然後由投標商投標。投標(建議)書中粗略列出設計特性、成本、進度和性能參數。這種合同一般為固定價格合同,執行時間為一年左右;與此同時可以簽訂"成本加……"合同,用於研製和開發分系統或技術專案。

    根據概念探討和技術開發結果,專案辦公室按性能、進度、造價平衡原則,確定待選方案,寫入"系統方案論證書"中,送交各軍種審查,同時報送國防系統採辦審查委員會和國防部長。"系統方案論證書"一經批准,就表明轉入了論證與定案階段。

    在論證與定案階段,除更仔細地研究待選方案外,還要更深入地探討設計的價值和可行性。這一階段的成果應是研究報告或產品試樣,或二者兼有。但最重要的是減少經濟疑問和技術風險。可以選兩個廠家使其競爭,這樣可以得到更多資訊,用於權衡各待選方案。但對於極大或極複雜的專案,則不與兩個廠家簽訂同一合同,因為既使只試製一個試樣,這樣做的成本也是太高的。如果研究報告或專案初樣被國防系統採辦審查委員會批准,那就轉入全面研製階段。

    全面研製階段包括設計、製造、試驗初樣,起草說明書,培訓人員,購置保障設備。關鍵事項是進行預先性和關鍵性設計審查。專案辦公室和承包商精心審查設計,進行設計更改,就專案方案取得一致意見。關鍵設計審查是設計進行評論的最後一次機會。此時專案辦公室對初樣進行操作試驗和鑒定,驗證是否符合技術規格或按文件上規定的要求工作。若軍方表態接受該設計,則專案轉入生產、部署階段。

    在生產、部署階段,除非採取兩家生產同一產品的策略,否則專案辦公室同獨家承包商處於雙邊狀態。此時在設計、進度或造價上若有任何更改,都必須雙方重新商談,但一般是不允許的,這會降低產品性能或時間、成本要求。

    每個專案在每年申請預算(按規劃-計劃-預算制度,任何專案都得每年申請一次預算)時還要進行年度評審。若專案成本超支或拖期,或對性能要求出現爭議,還要受管理與預算局、總審計局和參、眾兩院有關委員會的調查。

    2.軍用航太系統專案管理
    空軍系統司令部航太系統部取得航太系統的過程只和上述重大武器裝備取得過程略有不同,它分為4個階段:

    第1階段也叫概念探討階段,目的是起草對該系統的初步建議。它在"重大航太系統新開端理由書"被批准、系統專案辦公室成立之後,就開始發出全系統研究建議徵集書(招標書),然後根據投標者的多少和可用資金的額度,向3-5家公司授予固定價格合同,讓它們起草系統設計建議書(投標書)。然後評審投標書,並選擇其中最好的幾份轉入第2階段。

    第2階段為方案論證與定案階段。投標者把投標書細化,並進行大量工程設計,以準備競爭投標用的工作包。專案辦公室要為投標者的技術資料保密。它還要進行初步設計審查,這些設計說明書和設計要求一經審查通過,就轉入第3階段。

    第3階段為全面研製階段。系統專案辦公室發出全面研製招標書,投標者投交設計建議書。專案辦公室召開選標會議進行評選,然後與中標者會談並授予"成本+獎勵費"合同。而中標者(主包商)則建造該航太專案的一個或多個研製樣機,以及地面輔助設備和用戶設備的研製樣機。研製樣機用於發射,整個航太系統也進行服役試驗。這個階段可持續2∼8年。如審查通過,即轉入生產和部署階段。由於航太產品複雜昂貴,而經費有限,從來不曾採用過選兩家使之競爭或對兩家承包商簽訂同一項合同的作法。

    在整個過程中採用什麼合同,要看專案各階段所冒的風險大小而定。概念研究反映的是系統初步設計,只是紙上作業,所冒風險甚小,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即可。這種合同的成本控制全由承包商承擔。但也有的公司在概念研究階段花的錢超過合同價格,它們的目的是競爭下幾個階段的合同。從來沒有哪家公司沒進行概念研究就能拿到論證定案或全面研製合同的。相反總是在完成概念研究的3-5家公司中擇優進行論證定案研究;然後再從完成論證定案研究的公司中選一家進行全面研製。所以一家公司要在爭奪重大航太系統的承包的競爭中獲勝,它就首先必須在概念研究和論證定案兩階段獲勝。

    在全面研製階段,承包商把紙上作業變成實物硬體,此時風險大大提高。例如美國的國防衛星通信系統Ⅲ、國防氣象衛星計劃、國防支援計劃以及導航星全球定位系統,都曾在全面研製階段出現造價超支和進度拖期。國防衛星通信系統Ⅲ的全面研製合同就做了284條更改。對產品的要求愈高,承包商愈是會遇到問題。所以,全面研製的風險較大,就必須採用"成本加……"類型的合同,增加固定額度的利潤。

    第4階段為生產和部署階段。生產合同一般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因為設計更改和研製風險大多數都在全面研製階段得到解決,少數更改出現在生產和部署階段,由用戶與承包商協商解決即可。

    (二)典型航天器的專案計劃

    1.典型航天器(衛星)的研製專案計劃和試驗專案計劃

    NASA和國防部典型航天器(衛星)的研製專案計劃主要如下:
    (1)合同授予,對系統要求審查完畢

    (2)概念探討,參數優選研究,基本系統設計,同轉包商洽談,提前採辦專案,總體和分系統初步設計審查

    (3)零元件設計,工程製圖,關鍵件製造,合格模型試驗,總體與分系統關鍵設計審查

    (4)全面研製,航天器製造,分系統試驗,航天器總裝,系統試驗開始

    (5)系統試驗,航天器運往發射基地

    (6)發射測試,發射準備,發射

    NASA和國防部典型航天器(衛星)的試驗專案計劃主要包括:(1)航天器艙體試驗;(2)有效載荷安裝及分系統試驗;(3)基本系統試驗;(4)聲學振動與點火震動試驗;(5)熱真空試驗;(6)重復基本系統試驗;(7)審查試驗與運輸準備;(8)運往發射基地;(9)發射基地測試並與運載工具適配

    2.典型戰術導彈的研製專案計劃
    典型戰術導彈的研製專案計劃主要包括提出作戰要求、方案論證與定案、考核驗證、全面研製、生產、部署等四個階段:

    1)提出作戰要求
    一般應包括:新導彈系統的必要性;研製、使用時間;敵方威脅與作戰弱點;作戰組織方案;基本特性;技術估計與造價框算。或分析防務政策、敵方威脅、當前武器缺陷、當前技術進展等因素,提出對該導彈作戰範圍及作戰能力的要求。

    2)方案論證與定案
    分析已有及尚待發展的技術基礎,提出性能、進度與造價要求,探索各種方案,進行初步設計,查明研製該導彈系統的技術關鍵並制訂出攻關計劃,評價研製管理體制等。

    3)考核驗證階段
    由若干初選承包商進行樣機試製,以考核武器系統初步設計,包括技術性能、造價和進度是否合理可行,驗證導彈系統是否具備全面研製的技術、經濟基礎。本階段的理想情況是初樣考核成功。

    4)全面研製階段
    在考核驗證階段的基礎上,由軍種或國防部最後選定承包商,然後將全面研製工作交承包商進行,軍方只做技術指導工作。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設計、製造、試驗整個武器系統,包括全部附屬系統如訓練設備、維修設備等。此外,尚需編制出最終設計、製造規範。

    5)生產階段
    廠商按合同進行批量生產。有時另開試產階段,待試產符合規範後再予批量生產。

    6)部署階段
    武器系統裝備部隊後,由部隊進行訓練、操作維護、實彈演習和發射。在此階段該導彈系統的改進或現代化仍屬工程研製範圍,一般由原承包商承擔部署後的有關工作。

    在每一階段開始之前都須經國防武器系統採辦審查委員會等審查,審查合格方可轉入研製的下一階段。

    合同管理:
    (一)軍工合同管理的政策及準則

    美國軍方實行合同制已有多年的歷史,制定了一整套系統的法律條文和指導性文件,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果。美國國防部在實行合同制的問題上採取的政策是:"利用企業追求利潤這一根本動機,採用較高的利潤率,刺激企業有效地履行合同",調動他們從事軍事科研、生產和服務的積極性,把美國具有最高水準的工業力量集中起來,建立強大的軍事工業基地,以滿足美軍對現代化武器裝備的需要。

    美國實行合同制有以下四條準則:

    (1)法制準則:美軍合同均受《美國法典》、《國防採辦條例》和《武器部隊採辦條例》等的約束,美國戰術導彈的採辦程式和採辦合同的訂立都必須符合這些條文中的有關規定。
    (2)自願準則:除緊急情況外,軍方選擇承包商,承包商是否想與軍方簽訂合同,均是自願的。
    (3)平等準則:軍方與承包商在法律上平等。
    (4)競爭準則:除特殊情況外,均由兩家以上的企業參加競爭。

    (二)採辦合同的訂立
    美國軍方訂立武器裝備的採辦合同分為一般招標與談判招標兩種基本方式。採辦合同的訂立方式根據不同情況而定,但都是以競爭為基礎的。美國的法規和政策規定,採辦所有的武器設備,只要可能,都應有足夠數量的夠格的承包商參加,以保證能展開全面、自由的競爭,從而使軍方在價格、質量以及在其他方面得到最大的利益。在這種兩種招標方式中,以一般招標方式最能體現競爭的原則,因此美國軍方認為,只要有可能,一個採辦專案即使完全符合談判招標的條件,也應儘量採用一般招標方式。
    1,一般招標方式合同的訂立

    一般招標方式分為正式招標法和兩步招標法。

    正式招標法的適用條件是:採辦專案的技術規範能清楚、準確、完全地確定,成本和技術上都沒有什麼風險,只剩下價格有待商定。正式招標法的步驟主要如下:
    (1)由軍方擬定《招標書》,在其中規定研製專案的各種指標和要求;
    (2)公佈《招標書》;
    (3)投標,各承包商看到《招標書》後提出申請,然後由軍方下發《招標書》,承包商在價格等欄內填好後,交回軍方;
    (4)簽訂合同,軍方根據投標商所填內容及能力等,從中選出兩、三家競爭獲勝的承包商,和他們簽訂合同。

    兩步招標法的適用條件是:研製專案的指標和要求不能明確規定或不完全;有評審承包商提出的設計、製造試驗等技術建議的標準;可採用幾種技術進行研製或有一家以上在技術上不夠格的承包商可完成這一工作;時間上允許。兩步招標法的步驟主要如下:

    (1)軍方擬定徵求技術建議書,該建議書中只提出技術要求而不提價格問題,將其發給預先經過挑選的承包商。承包商根據建議書的要求提出建議,軍方從中選出兩家以上技術可行的承包商;
    (2)解決價格問題,軍方重新招標,方法與正式招標法相同,但招標書只發給那些在第一步中被軍方所選中的承包商。最後和選出的一、兩家競爭獲勝的承包商簽訂合同。

    採用正式招標法,承包商要承擔主要的成本風險,而軍方在技術性能方面要冒較大的風險,因為武器裝備性能的好壞關鍵取決於軍方能否清楚、準確、完全地提出技術要求。採用兩步招標法,由於使用的是定價合同,由承包商承擔主要的成本風險,而技術風險則由軍方和廠商分擔。對軍方來說,其主要風險是能否很好地擬出徵求技術建議書,能否正確地評審各投標商的技術建議,選出夠格的承包商;對承包商來說,主要的技術風險是能否按軍方的要求提出可行的技術建議。  

    2.談判招標方式合同的訂立
    如果研製的專案十分複雜、昂貴,國家又很急需,而且涉及保密無法通過正式招標法進行競爭時,可採用談判招標法,只和一家承包商簽訂採辦合同。美軍《武裝部隊採辦條例》中列出了17條使用談判法的條件,其中一條規定,諸如導彈、飛機、坦克等一開始就需大量投資的或需作長期生產準備的武器系統的採辦專案,其採辦合同的訂立採用談判招標方式。談判招標有三種方式,即徵求建議的談判招標、主動申請的談判招標和小額資金的談判招標。

    象戰術導彈這樣大型武器裝備的採辦合同的訂立一般採用徵求建議的談判招標方式。這種招標方式的合同的訂立,通常分為四個階段,即談判準備階段、徵求建議(承包方準備建議)階段、建議階段、洽談與簽訂合同階段。這種招標方式又稱為四步招標法,是近年來美國採用的一種新的簽訂合同的方法。

    (三)軍工合同的管理

    合同管理是武器裝備採辦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它在保證武器系統的性能、降低成本、保證裝備的研製和生產進度,以及按時交貨等方面都起到積極的作用。在合同管理方面,美軍採取國防部長辦公廳統一領導和三軍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即國防部、軍種以及和採辦專案配套的合同管理辦公室。以陸軍戰術導彈採辦專案為例,其管理系統如下:

    1.國防部
    國防部辦公廳設有合同管理部,負責協調國防部和三軍各合同管理部門的工作。國防部還設有國防後勤署,合同管理是其職責之一,在全國設立9個合同管理區,為三軍總部、國防部所屬單位和國家航空航天局等提供合同管理服務。此外,國防部還設有國防合同審計局,負責國防部所有合同的審計工作,為國防部負責採辦和合同管理的所有部門提供有關合同和子合同的財政會計諮詢業務,並負責審查承包商成本控制系統的財政和會計專案。

    2.陸軍部
    陸軍總部負責貫徹、落實國防部長辦公廳制訂的合同政策,領導本軍種開展合同活動。陸軍裝備司令部是陸軍主要裝備採辦部門,陸軍採辦戰術導彈的合同工作由該司令部管理。陸軍裝備司令部下屬陸軍研究管理局等21個局級單位,分別負責各有關專業或分系統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預研合同的談判和簽訂等。

    3.專案採辦機構
    在具體採辦某一導彈武器系統時,除設立專案辦公室外,還設立合同辦公室。合同辦公室的負責人是由國防部長或陸軍負責採辦工作的首腦任命的合同管理官員,他代表政府與承包方進行聯繫。在簽訂合同期間,設合同簽訂辦公室,合同簽訂以後,設合同管理辦公室。合同簽訂辦公室和合同管理辦公室由工程師、後勤專家和價格分析員等組成,辦公室的大小是根據合同的規模以及所要完成的任務的具體情況而定的。合同簽訂辦公室的合同官員有權代表政府通過正式招標或談判簽訂合同,並有權管理這些合同。合同管理辦公室的合同官員有權執行有關的合同管理職能,如管理合同,保證承包商能圓滿地履行合同,或根據合同的規定終止合同,作好善後工作。合同官員工作的依據是《美國法典》、《美國聯邦採辦條例》、《武裝部隊採辦條件》、三軍制定的採辦指南與指令、《國防合同審計手冊》以及由武裝部隊合同訴訟事務局制定的各種法規等。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糾紛,由美軍武裝部隊合同訴論事務局作為仲裁機構來解決這方與承包方之間的合同糾紛問題。該事務局被授權代表國防部長和三軍部長處理軍事合同訴訟案件。負責審問、調研,並正式作出全面的最終的裁決。如果承包方不服,可以向該局訴訟,對提交的訴訟案件,該局採取三種方式加以審理:

    (四)NASA的招標和出包程式
    首先,專案辦公室向採辦局提出專案招標申請書,然後,採辦局會同指定的合同官員和技術官員,共同做出以下判斷:該項申請內容(產品或服務)能否從政府其他機構買來;該專案申請內容是否屬某些優先來源供應專案;同時也判斷是採用封閉式招標、競爭式招標,還是別的招標途徑為好。

    在做出這些判斷之後,NASA的合同官就開始起草意見徵集書(招標書),然後予以公佈。

    招標時可按選定的公司名單逐家通知。平時就把這些公司立檔待查,包括它們的能力、產品、服務專案,列成清單,待到招標時,根據平時積累的檔案,開出公司名單,向它們各發一份招標書。公司選擇要既能確保競爭又不過多過濫。也可借助其他部門的資訊來選擇通知招標物件,如利用NASA小企業管理局的自動化採辦源資訊系統等。

    招標分封閉式和競爭式兩種。這兩種招標方式的不同在於對投標書的評價標準不同。封閉式招標的評價標準就是價格。因為採購數量、規格或性能一般都已明確,交貨日期已定,這種合同授予報價最低的投標者即可。競爭式招標則不單純評價投標者的報價,還要考慮它們的技術能力和工作效率。這種招標是適用於研究、研製專案,這在NASA招標專案中占大多數。在評價了建議書(投標書)之後,看哪些公司可以初選入圍,就同它們進行會談,對明顯中意者作意向性選定,在授予合同之前再作最後洽談。如雙方達成共識即可簽署合同。

    投標書由採辦源評價委員會評價。該委員會由NASA挑選既懂採辦程式又懂招標技術的官員組成。

    一旦授予合同並開始生效執行,NASA就進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由NASA合同官員負責,但有些則委託國防部有關局來管理。  

    *戰術導彈採辦合同管理的典型案例

    象戰術導彈這樣大型武器裝備的合同的訂立一般採用徵求建議的談判招標方式,即四步招標法。這種招標方式的合同的訂立,通常分為四個階段,即談判準備階段、徵求建議(承包方準備建議)階段、建議階段、洽談與簽訂合同階段。

    1.談判準備階段
    這個階段開始於軍方採辦辦公室接到關於採辦一種新的武器系統的要求,結束於正式頒發符合這項要求的徵求建議書。該階段包括以下六項工作:

    (1)編寫工作綱要 工作綱要是軍方對武器專案合同的基本要求,是以後與承包方談判和簽訂合同的依據。

    (2)制定評價標準 評價標準是軍方以後在評定承包方的建議所採取的標準。評價標準包括許多評價要素,這些要素都是按照其重要性的大小排列的。評價標準將來要寫在徵求建議書時,讓參加競爭的承包商都知道。但在實際評價承包方的建議時,軍方可根據武器專案的具體情況,採用加權的辦法以突出強調其中的某些要素,加權的辦法不向承包方透露。評價標準通常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3)進行成本估算 由那些負責編寫工作綱要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武器專案的成本估算。他們可以自己估算,也可以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託商家去估算。

    (4)挑選參加競爭的承包方 美軍的採辦機構均有投標者名單,他們都是一些公司企業,其利益與軍方的特定機構(如導彈、坦克、火炮等專業管理局等)有密切關係。當軍方通過談判方式進行採購時,就要對這個名單加以研究,從中選出若干家比較合適的承包方,和他們進行談判。

    (5)編寫徵求建議書 徵求建議書是美軍與初步選出的一些承包方進行聯繫的一種手段。美軍《武裝部隊採辦條例》對徵求建議書的格式和內容有總的規定,要求闡明武器裝備的性能和設計要求,並要求承包方必須提供一些必要的資料,諸如:進度、成本、後勤、質量控制、試驗、管理、過去的經驗以及人員情況等等。徵求建議通常是由專案負責人領導的專門小組來編寫的。

    (6)在《商業企業報》上刊登談判招標內容 《商業企業報》是政府、軍隊面向工商界承包方的一個視窗,報道政府、軍方超過一萬美元以上的採辦專案、已簽合同一覽表,以及刊登廣告徵求新的具有專門技術的承包方。軍方徵求建議書的內容概要,在發送給所選出的承包方之前的10天之內,通常要在《商業企業報》上刊登。在這10天當中,其他未被軍方邀請參加這個專案談判的公司等也可以申請領一份徵求建議書的複印件,並參與這次競爭。

    2.徵求建議階段
    軍方把徵求建議書寄給有資格參加這個專案競爭的承包方,以及其他索要複印件的承包方,從此時起為徵求建議階段的開始。通常這個階段為期30天,以軍方接收建議書的截止日期為結束日期。承包方接到軍方寄來的徵求建議書之後,就要組織人力緊張地準備建議。

    3.建議評價階段
    當軍方收到承包方的建議書時,標誌著建議評價階段的開始,階段的結束則沒有任務標誌,因為評價工作要持續進行到軍方決定簽訂合同為止。

    為了評價建議,軍方要組建一個評價機構,人數少則10-20人,多則可達300人以上。評價的周期少則幾周,多則十幾周、二十幾周。在評價期間,軍方把各個承包方的建議分成能回應軍方要求的和不能回應軍方要求的兩類,那些能回應軍方要求的承包方就成為下一步的談判物件。

    4.洽談及簽訂合同階段
    在這個階段中,軍方與那些能滿足軍方要求的承包方進行談判,談判的目的是向他們指出他們所提建議中的不足之處,要求他們回去修改建議,以便爭取獲勝。此時,軍方宣佈重新提交建議的截止時間,在此期間,軍方還可以修改他的要求。當軍方接到各承包方重新提出的建議以後,軍方採辦機構就要從中選出最合適的承包方,並和他簽訂合同。互此,合同的準備和簽訂過程即告結束。

    質量管理: 1988年8月,美國國防部頒佈了全面質量管理計劃(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Master Plan),並決定成立實施委員會(DOD Executive Steering Committee)。國防部部長還任命了國防部整體管理改進委員會(DCIMI)作為國防部實施TQM戰略的實施委員會。國防部副部長作為該組織的負責人,成員都是來自三軍的領導人。這樣做的目的是要在一起步就要有最高負責人的參與,以引起大家的重視。這個委員會的成員形成了第二個層次的工作組,而每個成員又再去構成第三個層次的工作組。

    美國負責民用航太的航空航天局NASA也根據上述命令的精神頒佈了在NASA全系統內貫徹TQM的NMI1270.2管理指令,並成立了由高層管理人員組成的"TQM推行指導委員會",負責制定政策、把握方向、進行指導。

    (一)美國航太質量管理機構設置與運行
    美國航太型號和產品的研製工作主要由美國軍方,航空航天局(NASA)以及承包航太型號和產品的私人公司共同負責。由於一個大型航太型號的研製工作往往要由幾個,甚至十幾個單位共同完成,所以美國的大型航太專案質量管理一般呈矩陣型分級進行,主要有兩條線,一條是對生產過程的全面質量管理線,另一條是由各級管理機構參與形成的質量檢查線。負責美國民用航太專案的NASA編制有一系列(NHB5300)NASA標準,這些標準對承包商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制定質量保證文件等做了具體要求,目的是對承包商的生產進行質量控制。NASA還對所負責的每個大型航太專案進行一系列嚴格審查,包括:基本設計審查、關鍵設計審查、設計驗證審查、用戶驗收審查、飛行準備審查,以確保這些產品的質量;美國國防部(DOD)通過一套軍用標準(如MIL-Q-9858)對軍用航太產品進行質量控制。

    美國的大型航太專案質量管理機構分為臨時性質量管理機構和永久性質量管理機構兩種。前者隨著型號研製工作的開始,矩陣式管理機構的建立而建立,型號完成而撒銷;後者則是軍方或承包商管理機構中的一個固定組成部分,如NASA的安全和任務質量辦公室(Office of Safety and Mission Quality),為NASA負責安全、可靠性、維護和質量保證的副局長的主要辦事機構。軍方中的國防合同管理機構"國防合同管理司令部"也有專門負責質量的機構。

    此外,在挑戰者號太空梭失事後,美國國會為了督促有關部門對大型航太專案質量工作的管理,責成由美國國家研究理事會(The 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組成一個由美國國家科學院、工程院和醫學研究院的院士組成的獨立審查委員會,物件"太空梭先進固體發動機"這樣的大型航太型號的主要部件質量控制和測試措施進行審查,並提出報告和建議。

    NASA是美國負責民用航太的政府機構,它由眾多的研究中心組成的。其中馬歇爾航太中心是其中較大的一個。它是一個典型的航太型號研製機構,從事空間飛行器的設計和製造。NASA的很多大型航太型號任務,如太空梭主發動機、太空梭先進固體發動機都是由馬歇爾中心負責總體設計、試車及部分部件的製造任務。馬歇爾中心的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機構的設置在美國航太界頗具代表性。

    馬歇爾中心的組織機構是由職能辦公室、專案辦公室、科學與工程處(S&E) 計劃部、計劃支援部等五個部分組成,其中最具矩陣特點是專案辦公室和科學與工程處。專案辦公室是馬歇爾中心直接與承包商接觸的部門,其他部門有的直接支援專案辦公室,有的為專案辦公室進行研究和發展活動。

    (1)職能辦公室 職能辦公室由中心主任、法律辦公室、審計員、人事部、公共關係部、安全和任務保證(以前稱安全、可靠性、保障和質量)部等部分組成。其中安全和任務保證部對製造部門、承包商、配件供應商、原材料供應商等各個環節中的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活動進行監控,在馬歇爾中心內部的專案中的質量工作也由該部門負責。

    (2)專案辦公室 專案辦公室由專案經理、副經理和計劃控制部門組成(負責供應和計劃),是馬歇爾中心直接與承包商接觸的部門,按產品分類(如先進固體發動機、太空梭主發動機等)進行管理。

    (3)科學與工程處 科學與工程處類似於公司中的工程部門,負責設計審查、技術支援、技術發展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建設,按專業分類(如材料和加工實驗室)進行管理。科學與工程處向專案辦公室派出技術支援機構-總工程師辦公室,它是專案辦公室、承包商和科學與工程實驗室之間的"介面",並與專案辦公室在一起辦公。

    對先進固體火箭發動機專案來說,其總工程師辦公室由系統工程和集成、設計和發展、生產力工程等三部分組成,每一部分都有一個總工程師和5個工程師。系統工程和集成部的的主要任務是與外界打交道,主要功能包括負責後勤,設備支援,先進固體發動機與其他太空梭部件的集成,馬歇爾中心與甘乃迪航太中心、約翰航太中心的協調和聯絡等;設計和發展部負責監督先進固體發動機的部件(例如噴管、殼體)的設計、發展和試驗,它的成員根據不同的產品分成不同的小組,大部分小組都在馬歇爾中心內部活動;生產力工程部在馬歇爾中心內部起作用,負責制造、生產和資訊系統的管理。

    值得指出的是,1992年後, 馬歇爾中心部分專案的總工程師辦公室已更名為安全與任務保證辦公室,其任務也相應擴大,包括了安全、可靠性,可維護性和質量保證,其職責就是與以上部門配合,在各個環節對航太產品質量進行監控。

    (4)計劃部 計劃部類似於公司中的研究和發展部門,負責計劃的制訂。

    (5)計劃支援部 計劃支援部負責設備、採購和資訊系統。

    美國對軍用航太和民用航太承包商承包政府的航太合同時都明確要求其建立質量保證機構。美國國防部是按照軍標MIL-Q-9858A作要求,NASA則是執行NASA標準NHB53004(1D-1)的相應條款。同時,具體負責該專案的NASA的研究中心還要根據合同的具體要求提出包括質量機構設置在內的合同指南。如承包了哈勃太空望遠鏡研製任務的Perkin-Elmer公司光學技術分部在一獲得研製哈勃太空望遠鏡的合同後,就將已有的、根據軍標MIL-Q-9858A有關條款建立起來的質量保證體系加以改造,使之符合NASA的NHB53004(1D-1)有關條款的規定。這一質量保證體系包括質量控制、質量工程、採購質量控制和污染分析,由質量保證經理負責。Perkin-Elmer公司保障哈勃太空望遠鏡質量的另一機構是可靠性保證體系,包括材料和工藝、安全、可靠性和可維護性,由可靠性工程和保障經理負責。

    在NASA的承包商中,屬於可靠性和質量保證體系的產品保障處直接向負責整個專案的副經理報告。質量保證機構的人員由有資格的高級工程師和專業質量保證人員組成,具有豐富的質量和可靠性保障以及製造、測試方面的經驗。

    NASA的承包商,如太空梭先進固體發動機的承包商洛克希德公司、航空噴氣公司、Thiokol公司等都設有一個完成突擊性任務的綜合性產品開發小組。該小組由設計、製造、工程、質量保證等多方面的人員組成,根據合同要求,在短時間內突擊設計製造一種先進固體發動機所需的產品,該小組要全面考慮安全、質量、進度和成本等問題。該小組每周的例會都邀請NASA的工程師和科學家以觀察員的身份自由參加,參與他們對產品設計、製造或質量管理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的討論。NASA關於合同管理的規定不充許NASA的工作人員成為該小組的成員。

    NASA和美國國防部對航太專案承包商的管理一般採用派遣質量監督員的作法。以派往哈勃太空望遠鏡的承包商Perkin-Elmer公司的質量監督員為例,其職責為:

     

    Perkin-Elmer公司的質量經理每周要通過NASA的質量監督員向NASA提出產品評價報告,內容包括進展、存在的問題、關於質量保證、可靠性、安全、可維護性、材料、工藝等方面的計劃。

    (二)全面質量管理(TQM)-美國加強大型航太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的主要措施美國自從1988年以來,一直在國防部、NASA以及航太產品承包商和供應商中大力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希望能借助這一方法來解決航太型號研製這種複雜大系統的質量管理問題。採取的具體措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成立相應的機構,高層領導親自參加,從組織上加以保證美國國防部、NASA都成立了由高級管理人員參加的TQM推行指導委員會,國防部發佈了DOD5000.51和DOD5000.51D命令,NASA發佈了NMI1270.2命令。

    國防部第5000.51命令宣佈在國防系統推行TQM,確定了政策和責任,並以此支援政府的12637號行政命令。DOD5000.51G為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指南,該命令用於支援DOD5000.51的貫徹實行。它可以適用於各種情形,還可以作一些修訂以滿足於用戶的需要。它還提供了貫徹TQM的七個階段的模型,如果按照這個步驟即可以得到不斷改進產品性能的效果。

    NASA的NMI1270.2命令規定了在全局貫徹TQM的政策和各部門的職責,提出每一個機構和總部都應根據"使機構充滿活力的戰略"(1987年8月頒佈)以及NASA承包商工作組的"計劃生產率,提高生產率和質量戰略總結"(1986年4月提交)等兩份文件制訂本部門貫徹TQM的措施,其內容必須包括以下10個方面:

    1. 領導人親自負責參與和長期堅持;
    2. 確定工作目標並促進達到世界一流的質量和性能;
    3. 支援新技術和組織現代化;
    4. 創造一個革新與挑戰的氣氛;
    5. 採用現代管理技術使個人、集體的貢獻增大;
    6. 在工作人員、承包商和顧客中發展有效的資訊交流;
    7. 促進每個人參與;
    8. 教育與培訓;
    9. 開發能評定工作效能的方法;
    10. 用戶至上。

    NASA和國防部還頒佈了一系列關於全面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2.加強宣傳、教育、培訓,營造一種人人都重視質量的"文化"氛圍

    美國國防部TQM政策指導委員會提議由國防系統管理學院(DSMC)作為實施TQM培訓工作領導單位。DSMC已經提出了"服務於國防部採購部門的全面質量管理教育與培訓戰略",這項戰略的主要培訓物件是採購經理,美國國防部已經把培訓物件從後勤系統轉到採購部門。美國國防部在實施TQM的計劃中提出,使TQM成為一種生活方式,要求主承包商、子承包商和供應商都接受TQM培訓,參與到TQM活動中來。

    NASA也提出,要使每一個NASA的人員及承包商,明白自己在航太任務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人都為質量作貢獻。NASA的專家還提出,充分瞭解和估價安全和任務保證部門的作用是在整個NASA系統內實施TQM必不可少的步驟。NASA還設立了質量獎,並開展了質量月活動(1990年的質量月為10月), 每年評選當年的TQM成就,出版專集,定期召開NASA和NASA承包商的TQM研討會。

    3.推行質量管理新觀念,使傳統的質量管理向現代化邁進

    NASA的TQM專家認為在製造中對過程缺乏控制仍然是當今美國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NASA的太空梭先進固體發動機專案也是如此。專案辦公室的人很少花時間去瞭解用於製造一件產品的工藝,管理者都只注重高的生產率。因此,實施TQM的一個重要觀念變化就是,沒有質量,生產率是沒有意義的,而在過程得到控制之前質量是不可能保證的。有鑒於此,先進固體發動機的承包商將在其研製過程中實施5段程序控制計劃,即發展、成形、修改、控制、改進。在這些階段中將借助于一些 "工具" ,如因果圖/控制圖、質量分佈表、矩形圖、Pareto圖、分佈曲線、流程表等來幫助管理者進行程序控制。NASA的太空梭主發動機專案的總工程師辦公室在太空梭的主發動機製造過程中推行"持續改善"(CI)方法來實施TQM,並提出用"準則式管理"來代替"控制式管理"。按照NASA質量專家的解釋,這兩種方式主要區別如下:

    控制式管理 準則式管理
    只有管理人員知道正確的方法 尊重人的多樣性,促進建設性意見的提出

    詳盡的程式 過程改進
    強調專業人員的作用 強調小組的集體努力
    只有高層人物掌握全部情況 所有的層次都瞭解全部情況
    控制 授權
    自上而下作決策 自下而上作決策
    領導 指導
    下命令 作評論

    (三)強化對承包商的質量管理
    美國的軍用航太專案分三級管理,即國防部(DOD)、三軍(陸軍、海軍、空軍)、承包商。國防部負責制訂專案質量政策和發佈指令;三軍負責與承包商簽訂裝備的研製生產合同,提出技術質量要求,並派出駐廠代表負責監督質量政策執行情況;承包商按合同制造和提供合格產品,按MIL-STP-9858《質量大綱要求》、MIL-I-45208A制訂詳細的質量保證手冊。美國國防部和三軍都把立足點放在承包商的質量保證能力上,要求承包商在設計研製和生產過程中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和有效的質量控制,其主要措施是:

    (1)制訂軍用標準
    美國DOD現有標準4萬多個,三軍也制訂了一系列的標準、規範指令和手冊。各項工作都以標準、規範為依據。

    (2)按合格產品目錄(QPL)採購
    DOD對能提供合格產品的廠商進行審查,列入QPL,作為採購和訂貨的依據。同時還對這些廠商的質量歷史建立檔案,進行復查,對重大質量問題通報全國,並根據問題的性質進行QPL調整。三軍要求承包商制定詳細的採購計劃以保證原器件,原材料的質量。

    (3)簽訂合同
    三軍以招標的方式選擇承包商。招標書及其工作說明書提出該專案的技術和管理要求(其中包括質量要求),承包商要針對招標書寫投標書,提出自己的方案所需經費、質量保證措施等,軍方對參加投標的承包商進行考察、權衡後選定中標承包商,然後簽訂合同,承包商應嚴格執行合同。

    (4)三軍指派駐廠代表
    三軍的質量保證代表的職責是審查、批准承包商質量大綱,對承包商的生產過程進行經常性監督,保證承包商執行合同要求,對產品進行合格驗收(包括質量),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承包商提出採取糾正措施的要求。

    為了適應武器市場的發展需要,減少產品質量管理成本和降低對承包商質量保證大綱審查的複雜性,DOD在1994年頒佈了MIL-HDBK-9000《ISO9000/ASQC Q9000質量體系標準應用指南》,作為對承包商進行質量控制的應用指南。

    承包商實行質量管理的措施包括:

    1. 把質量放在第一位,所有質量管理活動都編制有正式文件,整個生產過程都以指令、標準、規範、程式等為依據。根據具體專案嚴格按美軍標MIL-Q-9858A《質量大綱要求》制訂質量保證手冊,內容包括公司的質量政策、概念、組織機構、各職能部門的質量職責相互關係;質量保證工作的各項要求、工作程式,影響專案的重要規定;質量保證工作的具體程式和工作手冊等。
    2. 公司總經理對產品質量負責,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把質量責任落實到各個職能部門和個人,確保質量保證部門的權威性。
    3. 重視新產品研製階段的質量、可靠性和維修性。除執行MIL-STD-785B、MIL-STD-470A及DOD500040等可靠性與維修性文件外,各公司還按照合同要求設立相應的可靠性、維修性、安全性機構,作為工程支援部門。對於單一產品批生產的企業,則由質量保證部門負責可靠性、維修性和安全性工作。
    4. 嚴格控制外購件的質量,主承包商不僅要把合同要求完全轉達給供應商,還要對供應商進行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查,並派駐廠代表實行監督,提出質量控制措施,同時出以建立合格供應商目錄的方式進行管理。
    5. 對不合格產品的從嚴處理,建立不合格產品審查委員會和糾正措施委員會。這兩個委員會的任務是按照美國軍用標準MIL-STD-1520B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審查處理,並採取糾正措施以防止相同問題出現。對不合格產品所造成的損失記入會計科目,進行成本分析。兩 個委員會的活動都應由DOD和三軍的代表審查和確認。
    6. 對所有人員進行全面質量管理教育,使他們都重視各自負責環節的質量,把產品質量放在第一位。
    7. 近年來,承包商還依據MIL-HDBK-9000《ISO9000/ASSQC Q9000質量體系標準應用指南》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以滿足DOD和三軍的質量要求,降低對產品的質量管理成本、增強產品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近年來,美國三軍提出了一種新觀念,把產品的可靠性和可維修性(P&M)也作為一個重要的性能指標,並把產品的質量理解為使用適用性;要求產品能長時期優質良好的性能和具有最佳的全壽命費用。制訂了R&M2000大綱,此大綱由目標、方案、積木塊三部分組成。

    維修與保障: NASA已同世界上100多個國家簽署過1000多項航太技術合作協定,進行過多種合作。在合作中美國從國外得到以下利益:

    1. 國外科技對美國科學技術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2. 擴大了開發高新技術的潛力;
    3. 利用別國國土建立了跟蹤、測控網點和緊急著陸救援基地;
    4. 利用外國科學資料加強了美國衛星試驗能力;
    5. 讓國外分擔了美國航太計劃費用,彌補了美國航太計劃費用的不足;
    6. 擴大了美國科學界和國家機構的對外聯繫;
    7. 支援了美國外交關係和對外政策。

    NASA的對外合作活動包括發射國外製造的航天器,進行地面航太研究和資料分析,向國外提供航天器或有效載荷,同國外聯合研製硬體設備,向國外提供資料或樣品,為國外培訓人員,互相訪問,聯合發表和出版科研成果。此外,NASA還對外提供補償性服務,包括發射衛星和資料、跟蹤服務。

    NASA在國際航太交流中遵循的原則主要是:

    1. 每個參加國政府指定一個政府機構進行協作專案的會談及監督執行;
    2. 只進行有科學依據而又互利的計劃和活動;
    3. 只就具體專案而不就一攬子計劃達成協定;
    4. 每方參加機構對其在合作專案中所作的貢獻負財務責任;
    5. 各方對合作活動的成果進行最廣泛最實用的分發交流。

    總之,美國航太對外合作多限於科學領域,而在商業航太領域則較少合作。即使在科學領域,這種合作的出發點也是要對美國有利或有時是"互利"。

    美國在航太方面的國際合作有濃厚的功利色彩,本國的國家利益是其首先考慮的因素。如果合作和交流對美國沒有什麼利益或由於美國的貢獻而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則它就不搞這種合作交流或對其採取消極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