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士兵軍銜制(二)

陸軍列兵肩章
陸軍列兵是陸軍士兵軍銜中最低的一級。入伍第一年新戰士佩帶列兵肩章。該級軍銜的主要標誌為:墨綠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一條金黃色細橫。
陸軍上等兵肩章
陸軍上等兵肩章為服現役第二年的陸軍戰士所佩帶。該級軍銜的主要標誌為:墨綠色絨面肩章外端綴有兩條金黃色細橫。
陸軍下士肩章
陸軍下士是陸軍軍士軍銜中最低的一級。服現役第二年的副班長、服現役第三年的上等兵,可授予陸軍下士軍銜。
陸軍中士肩章
陸軍戰士中服現役第三年的班長、服現役第四年的副班長、服現役第五年的下士,可授予陸軍中士軍銜。
陸軍上士肩章
陸軍上士為陸軍軍士軍銜中最高的一級,服現役第四年的班長和服現役第五年的副班長可授予上士軍銜。
陸軍一級專業軍士肩章
義務兵服現役滿五年仍志願繼續留隊服役者,報經師(旅)以上司令機關批准後可改為志願兵,並授予陸軍一級專業軍士軍銜。
陸軍二級專業軍士肩章
陸軍一級專業軍士任滿四年,並經過師(或相當於師的單位)主官批准後,晉升為陸軍二級專業軍士軍銜。
陸軍三級專業軍士肩章
陸軍二級專業軍士任滿四年,並經過師(或相當於師的單位)主官批准後,晉升為陸軍三級專業軍士軍銜。
陸軍四級專業軍士肩章
陸軍三級專業軍士任滿五年,並經過軍(或相當於軍的單位)主官批准後,晉升為陸軍四級專業軍士軍銜。
陸軍一級軍士長肩章
經過陸軍院校或士官訓練機構培訓畢業,準備任命擔任基層行政或專業技術領導管理職務的軍士長學員,由院校授予陸軍一級軍士長軍銜。學員分配到部隊,由團或相當於團的單位主官簽署任職命令,並轉為志願兵役制士兵。
陸軍二級軍士長肩章
陸軍一級軍士長任滿四年,並經過師(或相當於師的單位)主官批准後,晉升為陸軍二級軍士長軍銜。
陸軍三級軍士長肩章
陸軍二級軍士長任滿五年,並經過軍(或相當於軍的單位)主官批准後,晉升為陸軍四級軍士長軍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