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飛機最終停穩時,應迅速從機上撤離及盡量離開著陸地,避免飛機會有起火或爆炸的危險。即使沒有起火,也應遠離飛機以免接觸任何溢出的航空燃料。飛機迫降在水面上,無篷小艇會自動充氣,並停放在機翼上。人還在機內時,不要給救生衣充氣,以免無法通過機門。直到身在水中,才立即拉來套環氣嘴將救生衣充氣,然後登上小艇。
如果飛機正在沉沒,乘員和裝備上的小艇應起錨;離飛機時,求生物品能帶出越多越好,但切忌因收集個人財產和行李而耽誤時間。假若在空難前能跳傘逃生,應盡可能移向飛機墜落殘骸之處,因營救者會更易發現飛機殘骸,而不是個人或降落傘。
與其他倖存者不斷保持聯繫,不要慌忙失措地奔向未知地域,尤其是在夜間。將傷者轉至安全之地,和自己在一起,並盡可能解決倖存者面的問題。按傷勢嚴重程度而安排治療之先後,應先處理呼吸困難者,然後依次為大出血,骨折和驚恐。如果發現死者,應將生還者與死者分開──因死亡可製造死怖氣氛,令倖存者不安。
如果是不得不等待火勢減弱直至熄滅,可以在這段時間估計所處位置周圍的地形,並可期望搜索營救行動的降落點。而搜索者會根據飛機著陸或被迫降落的地點,從最後報告位置的記錄找出肇事地方。從空中向下看,殘骸或迫降的飛機會更易引起注意,尤其是在密林地帶,這些地區即使存在著一大群人也會因樹林遭破壞而被發現。
如因著陸地毫無掩蔽或非常危險,有必要轉移到安全地帶,但別在夜間行動。除非生存的威脅已經迫在眉睫,超過在黑暗中跨越未知之地的風險。在離開失事地點時,應就轉移的方向作好標記,以便營救人員知道還有倖存者,給予他們尋找方向。
轉移地方的原因不外乎是因身處於毫無掩蔽的山頂,或處於山腰無可避風雨的情況下,甚至面對跌下懇崖及其他危險。轉移的路線應往下坡處,因為地勢低的地方,更易於找到蔽難之所。
為了尋求安全之地不應該所有人都出動。可派出小部分偵察人員小心探查周圍地區,以兩人組成一隊。彼此之間可以傳話聯繫,各自的路線要標明,以便能順利折返。
資料取自 《公正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