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防採辦局制訂第4、5批次F/A-22出廠準則

[美國《每日防務》2003年10月16日報道] 美空軍上周證實,國防採辦局(DAB)已為第4批次和第5批次F/A-22的生產合同制訂出廠準則,其內容包括必須完成武器試驗、飛行包線許可試驗、技術規範、專用保障設備。

在F/A-22航電軟體穩定性問題解決後,國防部已批准了空軍的20架第3批次F/A-22的採購合同。此外,空軍另外又付給洛·馬公司1.176億美元,要求洛·馬額外多提供1架F/A -22。

上月(9月19日),1架F/A-22試驗飛機在例行試飛時差點墜毀。空軍初步調查稱,事故是因駕駛員沒按原定程式進行飛行機動而致,並非飛機本身出現問題。空軍還稱,空軍仍將一如既往地支援F/A-22專案。

國防部原計劃本月將開始進行F/A-22的專門初始作戰試驗和評價(DIOT&E)。不過,目前還沒看到開始的跡象,空軍仍在深入調查上月的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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