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賓槍(Carbine)

周錦昌會長


大家經常聽到卡賓槍一詞,其實卡賓一詞如同很多軍事用語一樣,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有不同的意思.在十九世紀末期,卡賓槍主要指步兵用步槍縮短而成短版步槍,是為兵而製造的.現在卡賓槍是指標準型步槍.

M-16A2卡賓槍(即M-4)
圖中為早期的M-16A2卡賓槍.
美國軍方決定於1992年訂購發展更為成熟的M-16A2短管型,以取代陳舊的M3-A1衝鋒槍,部份MP-5衝鋒槍及M-16A2步槍,制式編號M-4卡賓槍.

M-16A2卡賓槍,除了體積較為細少外,製造與配備標準與M-16A2標準型相同,槍機比重及復進系統經修改後,可靠性比XM-177更為優良,M-4使用37cm長槍管,比標準型步槍(51cm)縮減28%,兼顧減重及操作與攜行的靈活性,又不會減損太多的射優勢,此種槍管同時解決了一般短管步槍最為困擾的槍口音爆及火光的困擾,可在使特制減音槍口裝置的情況下,避免對使用者造成不良的影響.

M-4最初是為空降部隊及特戰單位所設計,同樣配備了高強度尼龍材料製造的伸縮槍托,此槍托可行前後四段不同長度位置,配合不同體型者需要,以便攜行使用,由於槍托尺寸適中而堅韌,貼腮瞄準非常舒適,感覺不比固定托遜色.此槍因與M-16A2有絕大部份的零件通用,加上輕便且容易操作.

目前美軍部隊有越來越多的單位紛紛改用它為主要的個人武器,考慮到戰場上支援火力的必要性,M-4亦可如M-16A2一樣加裝M203槍榴彈發射器,且不需要大量改裝,只需要拆下半邊的前護手,即可容納M203的機箱滑軌主體,M-4半段槍管因壁增厚,而有較為粗大的外徑,固切削一較細的預留"頸部"供夾座固定機箱前段,此設計也可以加裝鎮暴武器或散彈槍,給予特戰人員極大使用彈性.

此槍配備的射擊功能,以半自動與全自動為主,但可應客要求改裝發點放功能或機能增益型,由原來三段切換改四段切換,裝保險制(SAFE),半自動(SEMI),三發點放(三點發,BURST)及全自動(AUTO)功能同時包辨,操作上較為有彈性.
圖中為附加了M203槍榴彈發射器機能增益型的M-4.

其傳統瞄準器包括一組L形可調式照門,可將前後二段調換,大覘孔標定0-300m內的近距目標,小覘孔則標定長距離目標,這時可藉精密的高低調節式照門座配合修正,其高低調節輪度標示300-800m(實用射在600m內有效),準星座號以微米作單位調解準星高度故可直接以米數調整射距,而不必額外記取不同射之彈著點,射擊精確度更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