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講座(十四)

第四篇:高級篇(5)

特種技藝之反恐怖作戰部份(上) 發展與沿革

現代的特種部隊(OPS),其編制、配備、訓練以及主要成員出處雖然都是來自軍中,但由現代社會的組成愈來愈複雜,現有的治安維持人員顯然已不足應付所有的狀況,特別是高強度武力犯案,雖然警察中也開始有了經過特殊訓練的特警小組,但他們的裝備、訓練及組織與正規的特種部隊仍然有著一段差距,而最主要的則是企圖心,特種部隊的一般生活比起清教徒來可說有過之而無不及,但身於一個五光十色的社會中,在各項訓練後還得支援一般相關警察勤務的特警而言,不被影響幾乎是不可能的,而繁瑣的一般勤務與家居生活也會使臨敵之時的警戒心隨之降低,而若是那群暴徒竟還是受過軍事訓練的狂熱份子,那種願意以身貢獻的決心加上紮實的訓練,若是配合強大的火力(以現有的環境,那實在是一件很簡單的事),那肯定不是普通的特警可以搞定的,這時,請求軍方支援是各國當局的正當決定,也就因此,軍規的特種部隊接受反恐怖訓練便是可以理解的了。

而另外一個理由是,所謂的反恐怖訓練,其實在軍事任務中是另一種滲透訓練,一般的反恐怖大都以突擊、搶救人質與解除危機等三大類,而其中除了搶救人質一類是非正規的軍事行動外,其餘兩類都是正常的軍規行動,因此這也是本講所要為各位講解的進度。

突擊

最典型、最知名與最早被定位的恐怖行動,當推1970年代的劫機潮,而為了有效抑制這股歪風,一批被精挑細選的軍方菁英份子,成為各國現有特種部隊的開山始祖師,而反劫機則是他們的第一個任務要求與訓練科目,而之後的公車、地鐵、教室/辦公大樓/立體建築、特殊建築與各種新式的恐怖行動紛紛出現,而特種部隊的訓練課程也相對增添了相關的訓練項目與進度,而且由於長年累月的以恐怖份子的思維與作業模式進行反制訓練,許多反恐怖小組的隊長或指導教官本身反而成了極度危險的恐怖專家,他們更進而設計出了許多連恐怖份子都想不到或作不到的項目來訓練手下的特種部隊成員,而若是這些特種小組成員一旦成為恐怖份子,那更是非得老長官出馬不可了,但那往往是牽扯到政策、歷史與種種複雜而非單一成員可改變因素所累積而成的,不在本講範圍內,我們只講到與實際行動有關的部份。

反劫機

依美國三角洲部隊在1980年代初期所頒發的反恐怖作業準則中所提到的阿爾發行動(AP,Alpha Plan的簡稱,亦可譯為A計劃或一號方案,另一說法是AP為應用方案Application的縮寫),標準作業流程(SOP ,Stand Operation Procedure)是當劫機的恐怖份子在機場上降落後,由地勤人員給予電源、食物、飲水與相關支援,但以拖延戰術不給予油料,並在此時間內進行政治作業,以期以和平方式解決,若無法解決則一般建議在落地後72小時至96小時間進行AP,選擇此時段的理由是若時間太短,則恐怖份子的體力與注意力仍處於集中的狀況,強行攻入則可能會對機上人質與進攻的隊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而若是時間太長,則恐怖份子可能因暴燥或精神無法集中而開始作出非理性行為(例如屠殺人質),而正確的攻擊時間則由特種部隊指揮官決定,一般在與劫機者談判的過程中,指揮官與心理專家都會依交談內容來判定機上恐怖份子的精神狀態,特別是有許多恐怖份為了維持行動時其手下成員的精神維持在亢奮狀態,經常會發給興奮劑供服用,以維持其情緒的亢奮以撐過劫機期間連續數日的龐大壓力,但服用興奮劑(不論是那一種)有一個後遺症與大問題,那就是當藥效過了之後,精神會變得相當的差,注意力與判斷力都會隨之降低,而且就算及時再服用雙倍的興奮劑通常也不會產生作用,而藥效的開始與退卻時間都可由其語氣、用字遣詞與音調高低而判定出來,若是判定其藥效開始退卻,而政治手段仍無法解決,而當局高層亦授權指揮官便宜行事時,指揮官便需決定是否下令AP了,因為最佳的時機便是此刻。

由於反恐怖作業所需單位繁多、協調作業與行動溝動代號亦相當的複雜,甚至連攻擊行動的序列也是分毫錯不得,我們將儘可能簡化作業內容,並依國際作業標準,以英文縮寫代碼說明各個單位、任務分派及相關位置,而在本講中所提到的圖解、後文及相關說明中都將沿用,首先我們先說明一些相關的代碼縮寫(請見表一),而本文所附圖解之說明也將以相同縮寫註明,所以呢,如果您有心於反恐怖行動中插上一腳,請先學好英文吧!另外,除了一般的作戰圖文件說明外,連一般的無線電通訊也與航管對話一樣,是採用國際標準的英文進行的,學好英文的另一個最大好處是即使進行多國聯合作戰時,語言的的溝通可以省略不少問題,順帶一提,大部份的反恐怖作戰都是跨國合作的,即使是無邦交國也將藉由國際刑警(INTERPOL)的協助進行打擊恐怖子的合作,最後一點,一般早期的無線電通訊頻率是以150∼174MHz的VHF超高頻波段進行通話,但由於此波段易受干擾、竊聽,且常遭地形地物所影響(例如高樓建築),自80年代中期以後,西方各國皆改採800MHz的UHF極高頻通訊波段,此種原先僅有軍方採用的頻率保密性高、可克服地形障礙,最好的是可進行同步雙向對話,方便行動期間進行熱線交談(同戰鬥機飛行習慣,接戰期間無線電保持於開的位置稱之熱線,平時則以腳踏開關進行無線電通話器的開關,稱之為冷線),而通話習慣則與潛艦相同,先報呼叫方台號,續報本身台號,接著報告通話內容,受話方則於收到後回答ROGER或是連按兩下哆咪表示收到,這是於平常冷線時的談話方式,若是接戰中則保持熱線全開的狀況,先報本身台號,所處方位或座標、責任區(AOR,Area Of Responsibility)或作業任務區(AO,Area of Operations),再說明現場情況與所需支援或通知友軍注意/反應,若是收話者所處方位接近發話者,並可立即提供支援,則表明身份,說明所處方位,表明前往支援之人數與裝備,並提報預計抵達時間(ETA,Evaluate Time Arrive),若則一律保持無線電靜默,由總指揮官決定何人或何組前往支援,而若是情況特殊時,指揮官會採取無限制呼叫(Unlimited Calling,即無特定對象,所有通訊網路上的電台都是受話者,則各行動/作業小組則由編號大小(由零到九,由A到Z),由小向大的順序回報),而在一般狀況下,組長級以下隊員不會發話,統一由小組長或隊長發話,若特別情況下,隊員需發話則亦先表明自己身份(例如A組的尖兵,編號就為A1,呼號則為Alpha One,副座則為Alpha Two,隊長則為Alpha Six,慣例為此,少有例外) 。而為了方備頭上的頭盔、帽子、面罩、防毒面具等物品妨礙通訊器的使用,頭戴式耳機加麥克風的組合己少見到,現大都採用喉結式麥克風與耳機,或是耳膜震動式麥克風,而哆咪的位置也由話機本身沿延到前胸或是指尖,也有些隊員將其連接到衝鋒的護木上,筆者個人則是偏好指尖式,因為其他兩種模式都必需分心使用哆咪或持續握住衝鋒槍,但在反恐怖/人質搶救行動中,經常必需被迫改用手槍,而最大的優點則是使用指尖式哆咪時,可在任何狀況下進行發話,而不會影響警戒或行動,而且一但習慣後,也不會影響雙手的動作,一般情況下,筆者會建議將指尖哆咪固定在左手中指第一節,以一般的右手射手使用習慣,這是最恰當的位置,各位可以自行實驗看看。

而目前的反劫機作業有多種的侵入方式,為了保密起見,文中將不會一一介紹,僅提供一個著名的案例來作為說明;1977年10月13號發生於德航波音737型客機遭劫,並於摩加迪休機場與西德反恐怖精銳部隊GSG-9發生接戰,結果是4 名恐怖份子(兩男兩女)3死1重傷,三名人質受傷,行動過程中無人質死亡,特戰隊員無人重傷或陣亡,這是反恐怖作戰史上的一大成功,也是一著完美的示範案例,更將GSG-9的威名提到了全球的最高峰,而最重要的,此役証明了尤里斯.華格納(Ulrich Wehener)上校的遠見與訓練方針是正確且可行的,但影響最深遠的,則是跨國反恐怖作業成功的開始。

我們先簡介事件的源由,1977年3月13號,兩男兩女的阿拉伯恐怖份子登上並挾持了飛機要求釋放被囚禁於西德聯邦監獄的恐怖份子首領Baader-Meinhof,而在經過了中東地區各國數天的驅離後,德航班機最後降落在索馬亞的的摩加迪休(Mogadishu),但由於恐怖份子不滿西德政府遲遲不給予回覆,而部份記者報導于爾根.舒曼試圖用無線電通報外界有關恐怖份子的情報,而使得恐怖份機槍殺了機長,而此舉也令西德的波昂當局下定了決心,決定不與恐怖份子妥協,並派出了GSG-9前往索馬利亞,同時與索馬利亞政府達成協議,索馬利亞當局同意由GSG-9主導並全權處理此一事件,並無條件給予所有能提供的支援,而GSG-9在德航通報飛機遭挾持後立即進入最高警戒狀態,並在1977年10月17號17:30,搭乘德航支援的波音707專機抵達摩加迪休,而華格納立即進行觀察,在著陸一個小時後華格納便己經擬定作戰計劃,並立即召集他手下的十二名隊員說明計劃,華格納先派出兩組狙擊手(註一),每組兩人分別以毛瑟66以及H&K G3狙擊步槍進行掩護隊友、觀察並通報敵情,剩下的八人則分為兩個四人攻堅小組分別由機身後段與機頭部份進入,由機身後段進入的小組負責肅清機身中後段,並解救人質,由機頭進入的小組人則負責前段機身與駕駛艙,而華格納隊長親身帶領機首的那一組,並將攻擊發起時定於10月18號00:00。因為那時恐怖份子的注意力與精神集中力都將降低,反應也會變慢,而隊員與人質受傷害的可能也將大幅降低。
註一:狙擊小組在無線電通話術語上通常以S的代表字Sierra來代表狙擊小組(Sniper Team),通常指含狙擊手與觀測手的兩人小組,而以S1或S2表示無觀測員的單一狙擊手小組,而另外在位置的標示上,POSITION通常用於表示狙擊手/組本身位置,而LOCATE或LOCATING則表示目標的位置,而蒐尋自然用的是SEARCH這個字,而目標的的確認則用的是CHECK,瞄準的字眼較多樣化,一般用的是ON MARK,但AIMING與ON CROSS與LOCKING也都有人使用。

GSG-9的摩加迪休作業過程是這樣的:10月17號23:50,GSG-9隊員先在跑道的一頭離飛機100m處點燃大火,吸引機上恐怖份子的注意順便將他們都集中到駕駛艙,並藉以掩護由兩側機翼下方侵入的GSG-9隊員,然後包著橡膠的鋁合金梯被架設於機門的緊急出口,由兩名英國SAS隊員負責架設與支撐,而這兩名SAS隊員同時也需負責向機內投擲閃光震撼彈(Flash-band),此時華格納通過無線電網路下達攻擊指令的密語「Zauber-Feuer(德文,神祕之火之意,同英文Magic Fire)」,時間為10月17號00:05,而GSG-9的隊員則以最快的速度分兩路強行攻入機內,並在第一時間內擊斃了一名正迎向機身後段緊急出口的女性恐怖份子,而另一名女性恐怖份子則躲入機上的洗手間,並由其內向外射擊,雖然擊傷了一名GSG-9隊員,但也因狹小空間內的跳彈造成了自身的傷害而失去了戰鬥行為能力;但另一方面,恐怖份子頭頭「瑪姆船長(Captain Mahmud)」雖然遭GSG-9的隊員以警用特製點三八左輪手槍擊中兩發,但由於殺傷力不足,瑪姆船長仍在中彈後擲出兩枚手榴彈,所幸手榴彈在座椅下爆炸,坐椅吸收並抵擋了大部份威力,並無人受傷,而同時原射擊瑪姆船長的GSG-9隊員也放棄了自己的左輪手槍,而改用後援隊員的MP-5衝鋒槍終結了瑪姆船長,而剩下的最後一名恐怖份子則由GSG-9隊長華格納(Wegener)以主官專用的史密斯威森(S&W)左輪槍擊中頭部當場死亡,摩加迪休行動至此告一段落,任務圓滿達成,時間是10月18號00:16。

在摩加迪休行動,証明了許多正確的觀念與行動作業程序,但也多現了許多的問題徵節所在,我們先講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武器的選擇,若當初攻堅小組使用的手槍是威力較大的子彈或是較大口徑的槍枝是否就不會發生瑪姆船長的還擊,又或者全體隊員都配發MP-5衝鋒槍是否就可以造成足夠的嚇阻與殺傷力呢?但我們先說明華格納的的攻擊配置,每個攻堅小隊四個人,分成主攻與助攻小組,每組兩人,主攻組在前,為求速度、機動與避免傷及人質,這兩人都持手槍,助攻組兩人的主要任務是在遭遇強大火力對抗時前往支援,並發揚火力,因此這兩人持衝鋒槍,此戰術觀念至今仍是對的,問題是出在手槍上,事實上警用特製點三八的手槍的威力不足是大家都知道的事,除了那些讓壞人活下去的所謂人權份子之外,而此次行動不但正確的說明了左輪槍的威力不足外,6發裝彈的問題亦同時浮出檯面,也是從此之後,各國的反恐怖小組大都改用了高容量自動手槍與特製彈藥,但高裝藥的特製彈藥卻使得美國特戰司令部直屬的紅細胞小組在射擊數以萬發計的高裝藥特種彈藥後,貝瑞塔M92FS手槍的上節套出現了裂痕,這則是未曾意料到的事,不過特種彈藥的發展由此開始卻是可以肯定的。但許多的特戰小組中是準許並建議隊員除了制式配槍外,可依個人喜好加帶第二、甚或第三第四把手槍,而且是隨身攜帶,不論是否在執勤或待命,甚至是休假期間,而有趣的是,許多隊員的備用配槍卻經常是左輪槍,而且是口徑與威力都可以打死一頭牛的點三五七,這倒是一個可以解決許多問題的最佳選擇,另一個常見的選擇則是改良過的點四五手槍,例如柯特的特製四號或特製五號(MARK Ⅳ or MARKⅤ)與戰鬥大師型(Combat Master)這一類的緊緻改良型,這把曾祖父級的老槍在改良過後,並在受過訓射手的手上,其表現實在是優異的不像話,而這兩把手槍的特色是彈頭的質量與動能都極大,在有效射程內都具備極大的威力,而且都非常的難以駕御(就是會認主人啦),而且備彈量都不高,但由於威力強,且是備用槍,這個問題其實並不大,重點是選它們的理由。

另一個問題,小組人員的數量與本身的本職學能則是另一個被凸顯的問題,兩個問題點是:人員的數量在各種狀況下以何種比例最恰當?其次,反恐怖小組的專業訓練要到何種層次?而事實上這兩個問題至今仍沒有真正的標準答案,不過開啟了跨國合作更深一層的意義,因為這兩位英國支援的SAS隊員,阿里斯泰.莫里斯少校與貝利.戴維斯中士(Major Alastair Morrison & Sergeant Barry Davies),雖然在任務中只是負責架設攻堅梯、投閃光震撼彈與接手被救出的人質,可是裝備的細部考量上則有著相當的考究,例如包覆橡膠的合金梯,不但質輕而堅固,且橡膠還同時具備消音與止滑效果,而之所以要請SAS支援投擲閃光震撼彈,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是英國皇家兵工廠首先量產的,而SAS自然是最了解與熟悉,閃光震撼彈的爆炸時間與隊員進入的時間必須掌握的恰到好處,否則極有可能功虧一簣,因此這兩名SAS隊的工作量並不是很大,因但在整個任務的成功評量上卻都是相當的重要,可以說是這兩人任務成敗的環節與跨國合作的新里程碑。

但這次的行動並非偶然,GSG-9小組在出擊前經過了完整的訓練,所有的隊員都了解包括737在內的大部份客機結構、緊急出口位置與路線(反之,亦即進入機內的攻擊路線),而何處可以躲藏、掩蔽;何會發出聲響、那裡容易滑倒,都己相當的了解,而紮實的射擊與小組的搭配行動更是成功的關鍵,但最重要的,這行動為反恐怖行動立下了成功的新典範,在此之前的反恐怖行動中,或多或少都會有人質傷亡,但在此役中,僅三名人質受到輕傷,而除了舒曼機長與三名恐怖份子外,整個行動過程中無人質死亡,這是相當可貴的,而反劫機訓也從此成為各國反恐怖小組的必修科目了。

為了在反劫機的作業中能表現的正常與良好,大部份的特戰人員也必需學習機務與地勤人員的相關技術與知識,方便在恐怖子要求飲食、航空燃油與發電機車、登機梯車等地面支援時能完美的假扮工作人員直接了解機上情況與伺機反應,而這些知識則能更進一步的幫助特戰隊員了解整個現場的運作情勢,並回報實際情勢供指揮官作出最佳的評估與判斷;在過去的二十年間,各國所發生的各種理由與狀況的劫機,雖然我們並不願這樣說,但這些劫機事件確實讓各國的反劫機部隊多了許多案例與經驗,但這些經驗的代價實在太大了,值得安慰的是這些經驗讓大多數的反劫機標準作業流程(SOP)更加的完善,事實上,頂尖的特戰隊員或許會謙虛的否認,但他們大都有能力可以搞定八成以上的武裝劫機事件,而將整個事件的衝突與傷亡降到最低,保護人質的性命永遠是反劫機小組的第一任務,然後才是制服劫機者,控制情況,然後在承平的日子裡繼續無止的訓練,並希望永遠不需要正式出擊,但同時作好所有的準備,隨隨時準備給予劫機者致命的一擊。

公車/火車/地鐵

恐怖主義與恐怖行動的定義是:在不合宜的地方,以不適當的手段或方法作不應該的運作,訴求(或宣揚)不合時宜或潮流的觀念、理想與目的(註二)。因此在以人群密集的大眾運輸工具或人群集結點,進行以無辜群眾作為談判條件的各種人質挾持、炸彈威脅、化學炸彈攻擊等恐怖手段,以人道威脅要求政府妥協的事件時有所聞,而大眾運輸工具由於其人員集中性、普遍性、開放性與高傷亡等特性更是成為最受恐怖份子喜愛的攻擊目標,而身為「最佳探戈伴侶(註三)」的特戰小組成員,自然也將大眾運輸工具的反恐怖訓練列為必修學分了,而除了前面所講的飛機外,最常用的大眾輸工具便是巴士、火車、地鐵、捷運等交通工具了,這是這一節所要講的內容。
註二:此處係引用美國聯邦調查局(FBI,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對恐怖行動所下之定義:「恐怖行動(主義)泛指所有使用不正當武力、暴力施之於人、威赫其所有權;或脅迫政府、平民或任何有關部份,以達成其政治或社會目的之行為(Terrorism is the unlawful use of force or violence against persons or property to intimidate or coerce a government , the civilian population , or any segment thereof , in furtherance of political or social objectives.)」而來,並包含所有國家、團體、宗教派別、組織與信仰所組成之特定份子團體所規劃、策動、支持與執行之非法、非世俗所能容忍之一切反社會行為,不論是否直接對其他人生命、財產與行為自主權造成傷害或構成威脅者皆屬之。

註三:本句的原文是「Best Tango Partner」在無線電通話中,恐怖份子(Terrorist)通常以第一個英文字母T來代替,而在無線電話語中通常以T的代表字探戈(Tango)來表示恐怖份子,而由於探戈亦是一種雙人舞步,只有一個人(指恐怖份子)是跳不起來的,必須要有一個伴(指反恐怖特戰人員)才行,而Partner這個字通常又被譯為搭檔,這則是另一層意義,指若是沒有恐怖份子,就不會有反恐怖特戰人員存在的必要,因此恐怖份子與反恐怖特戰人員的關係其實就像拍檔一樣的,這句話由於一語道破兩者間曖味而諷刺的相互關係,又表現了反恐怖特戰人員獨有的幽默感,在特戰界中一直被當成標準笑話在講;而在無線電通話中,恐怖份子又經常被稱為「T們(T-MAN,Terrorist MAN)」,但若是恐怖份子一旦被稱為T們,大概就得準備為所信奉的真理獻身了,因為T們指的也是「被當成槍靶的人(Target Man,亦縮寫為T-Man)」。

在講到大眾運輸工具的劫持與救援事件時,一個不可不提的案例發行在荷蘭,時間是1977年5月23日,當時一列荷蘭火車被九名年輕的男性南摩鹿加(South Moluccan )恐怖份子所劫持,他們全都配備著衝鋒槍與手榴彈,當時車上共有94名人質,同時,另外四名南摩鹿加恐怖份子則侵入了波文斯邁德(Bovensmilde)的一所小學,並將學校內的105名學童及4位教師集中看管,並與荷蘭政府展談判,他們原以為荷蘭政府與1972∼1977年間彌漫歐洲的姑息主義同一路,會以人質安全為考量而答應其政治條件,他們錯了。在經過三個禮拜漫長的談判過程,其間許多人質己因健康理由被釋放,並告知了許多的內部情勢,6月11日荷蘭政府決定行動,並派出BBE(荷蘭文Bijzondere Bijstands Eenheid縮寫,即英文Special Intervention Force,此單位為荷蘭海軍陸戰隊下屬一支專責救援之特種「調停」部隊)小隊執行任務,而在過去的三週裡,荷蘭人己經利用各種方法正確的了解並掌握火車內人員位置與恐怖份子所在方位及作息習慣,並訂出了佳的進攻計劃(AP),完成了一切準備,只等待命令的下達。

終於,命令下達了,一對荷蘭皇家空軍的F-104S星式戰鬥機以超低空高速飛掠火車上方,巨大的音爆在一瞬間震破了所有的車窗玻璃,非攻堅小組的隊員在車外以全自動火力掃射列車的上方並以探照燈照射列車,壓制車內人員無法抬頭與起身並看不清情勢藉以造成恐慌與混亂,而同時,利用地形與色潛行到火車附近的BBE攻堅小組隊員在0453時以定向炸藥破門而入,並結束了九名恐怖份子的其中六名,戰鬥時間是以秒計算的,結束了整個情況,而在突擊過程中,兩名人質因為恐慌而站起身導致被流彈擊中死亡,是這整個行動最遺憾的地方。但大體而言,這是相當成功的一次行動,相信三名悻存的恐怖份會同意這一點,因為他們永遠不會相信BBE竟然以這種不可思議的方式進行攻堅,而同時也為這個空前行動的直接見証人。

而就在對火車進行攻堅的同時,學校方面則只剩四名教師仍被四名恐怖份子作為人質拘留,而小學生全部被釋放了,BBE派出了裝甲車直接撞破校舍,強攻進入,兵不血刃的完成救援任務,人質全部獲救,四名恐怖份子甚至還來不及反抗就被制服了,BBE漂亮的演出了一次教材範本,而這次的行動也對荷蘭日後的國內情勢與反恐怖行動造成了相當廣而深遠的影響,特別是在反恐怖行動的執行上面。

首先是這個案子的執行方式,雖然SAS同樣的提供了閃光震撼彈,但由於車廂內隔間多,且座椅也會使閃光震撼彈的威力大為降低(還記得上一個GSG-9的案例嗎?)而最重要的,執行攻堅與掩護的小組並沒有足夠的人手在同一時間對全列車進行投擲閃光震撼彈的動作,但使用F-104便可以在同一時間將全部的威力(Power Force)攻進全部的車體內,最重要的,F-104 的音爆並不是只有一聲,而是可延續數十秒之久的連續衝擊波(事實上,所有超音速飛機所造成的音爆原理都一樣,相關的物理原理本刊之前皆有詳細的解釋,此處不重複),而在這數十秒內便可以執行整個行動過程,另外,在第一聲音爆後,掩護組的火力直接射向車廂的上半部,讓所有想站起身的人都放棄這想法,也使恐怖份子無法起身還擊,使攻堅小組可能遇到的抵抗降到最低,相對的提高了成功率;但另一個角度而言,這次的任務表達了荷蘭政府的決心,也表達了荷蘭政府對恐怖主義的看法,在此之前,一直沒有人相信荷蘭政府會有足夠的決心與氣魄來執行反恐怖任務,而在姑息氣息漫延,恐怖氣焰囂張的70年代,荷蘭人的決心與行動為反恐怖行動史上寫下了重要的一章。

在執行車箱型反恐怖作戰的注意事項上,大致可分為車外與車內兩項,以車外而言,如何安全且快速的進入車內是第一個問題,而進入車箱後,如何迅速而徹底的執行肅清動作,並同時需兼顧人質與本身的安全,這是車箱型反恐怖作戰的注意事項,而不論是如一般市區巴士的單一車箱或是列車的多節式車箱,其操作要領都是相同的,只不過是數量的不同罷了,我們先來談車箱外注意事項。

大部份的大眾運輸工具在設計建造時都會考慮緊急逃生的設計,而通常又可分為車內自救與車外救援兩個方向,換句話說,除了車內可自行開啟的緊急逃生門外,主要車門通常也都可由車外以半強制性手法開啟,以進行救援任務,以公車為例,現在的公車車門大都是由駕駛座以氣壓或液壓的方式進行開關的控制,因此車門一定有一個氣壓泵或是液壓泵在控制著,只要找到這個壓力泵與洩壓閥將其洩壓後,車門就會只剩基本的彈簧在控制著,這時要打開車門只需伸手一推就行了,至於較舊式以推桿控制的老式巴士(例如常見的學校巴士),那更不是問題,大部份只要強推便可開啟車門,而即使推桿上有安全扣的設計,也可以由車外輕易的找到安全扣的閉鎖機構而加以解除,而火車、電聯車、單軌車等多節式車的設計也差不多,只要找到制閥再減壓就搞定了,而第二個問題是安全了,在車箱外進行安全警戒可分為中長近三種,長程自然就是由狙擊手的掩護來進行,但一來由於此類恐怖事件的發大都在人口密集處發生,少有安全有效的長程監控距離,二來由於現代的車體玻璃大都採用強化與偏光的安全玻璃,對於要求第一發命中的長射程狙擊槍與光學瞄準鏡而言都是一項令人討厭的設計,因為那會使第一發命求的要求大打折扣,或者是雖命中且卻不是要害,仍擁有反擊能力而對攻堅隊員作出不利行為,因此長程掩護少用於此類型任務;再講中程,中程一般都以支援組的隊員以高強力的槍械進行一般掩護用,所用的槍械除了一般的衝鋒槍(9mm)、突擊步槍(5.56mm)'、步/機槍(7.62mm)外,還有加裝槍口套件的12mm霰彈槍投射特種彈藥、榴彈發射器可發射的非致命彈藥(避免傷及人質)以及鎮暴瓦斯槍,雖然中程掩護的火力、安全係數都足夠應付所有可能的狀況,但由於距離較遠,當攻堅組進入車體後,為免友軍砲火誤擊的事件,中程掩護與攻堅作業是分段進行的,也就是說當攻堅組進入車體後,掩護就沒了,對攻堅組而言並不是件好事,因此近距離掩護似乎是較佳的選擇。

近距離掩護的作法是在攻堅組進入車箱的同時,掩護組在車箱外,由車窗或車體開口同步進行掩護,通常一名掩護隊員負責3-5排的座椅,最多六排,而由於一般車體的高度與窗口位置都高於正常人的持槍位置,因此掩護組的動作也有些不同,比較簡單的方式是以小型梯或是椅子作為墊腳,但由於會發出聲響與可能會不穩,使用的次數並不多,而兩人組的人肉腳踏的方法較常用,作法是這樣的,作為腳踏的隊員先以背靠著車體,兩膝半蹲,而掩護隊員則以雙腳踏在前者的大腿上,而同時腳踏隊員以一隻手抓著掩護隊員的腰帶,另一隻手則環抱掩護隊員的大腿,以穩定掩護隊員的下半身,而掩護隊員則可利用本身的腰力自行轉動或左搖右擺,以找尋最佳射界,但有一件絕對要記得的注意事項,個人的防護措施一般都會採用最高防衛等級,因為薄得紙一樣的合金車體是不會有任何防護可言的,防彈背心都會建議以三A級的外穿式防彈背心(可與戰術心整合)加個人的內衣型防彈背心,而最好也別忘了凱夫勒頭盔,至於防彈面罩則依個人習慣(筆者至今仍未認識任何人「習慣」這個東東),但最起碼的防破片防護眼鏡是不能省的,而若是有投擲CS瓦斯的話,還得加上抗CS的防毒面具,這是車箱外的應注意事項。

至於車內的注意事項,是小組協調行動的最佳表現,任何的車箱內行動幾乎都無以單一的個人完成,最少是兩個人,但三或四人則是較佳的組合與選擇,主要原因是為求責任區單一化,由於車箱內的座椅等物不但容易阻礙閃光撼彈的威力,也是恐怖份子埋伏的好地方,而絕大部份的座位走向與走道都呈垂直狀,也就是說,藏在座椅下是一個非得走到旁邊,否則不會發現的死角,但發現時,往往也太晚了,因此隊形的安排上第一人負責正面的突發狀況,第二人則負責兩側的座椅,這是兩人組的配置,三人組的第二、三人則分別負責左、右側,四人組的話則第四人斷後,而時間的搭配則是另一件要注意的事,小組之間的整體行進速度與個人搜索方位皆需良好配合,而選用的武器則建議是手槍,.45手槍是筆者個人的建議,不過筆者的許多美國「同學」則偏好大口徑的轉輪手槍,可能與他們平時執勤用順了有關係,而大部份的歐洲特戰部隊則喜愛9mm自動手槍,但一般都會改用平頭彈、中空次音速彈頭或PT彈,以增強第一發撞擊力,而且也可避免過強的穿透力誤傷車外的掩護組隊友;使用手槍的另一個理由則是為了行動的敏捷性,雖說有許多緊緻型衝鋒槍也有相同的敏捷性,而且也可切換至半自動射擊與手槍有著完全相同的使用條件,但不知為何,大部份的訓練中,此時都會要求或建議隊員改用手槍(每組至少一人),可能是為了讓隊員熟悉使用手槍吧,不過筆者個人在殺人屋的多次測試結果,使用手槍時,在時間相同時,命中率與分數都會比較高,但其他人則有不同的結果,筆者一個身高5呎(152cm)的美國原住民同學,使用MP5K的成績則硬是比手槍高出近一倍,但他手槍的射擊成績在靜態與各級運動射擊也都有85%以上的命中率,所以這倒不是固定的使用手槍或衝鋒槍就一定比較好;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公車反恐怖作業都能順利完成使命,本文寫作同時(1999年6月1日)希臘便傳出公車遭挾持事件,而結果是人質一人死亡,多人受傷與驚嚇,歹徒當場死亡,雖然這並不算一起定義的恐怖事件,但卻使人們不願面對的不幸事件再添一椿。

在此處有一點要與各位提醒的,前面所提的使用槍械包含了多種不同規格與口徑的彈藥,對後勤與平行流動支援上(指隊員間的彈藥互換或支援,筆者註)是很不方便的,而FN的新產品,使用5.7X28mm的SS90彈藥的P90衝鋒槍與57(FIVE SEVEN)手槍,據稱則能有效的解決彈藥統一的問題,其尖銳細長的彈頭能完成大部份突擊步槍要求的任務性能需求,而短小的彈筒則提供不至於過強的動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穿透力,而P90超緊緻的短小體積與50發裝的高備彈量,也給這給前衛設計的武器提供了更多的發展空間,事實上除了FN與GIAT的各種宣傳展覽外,FN的美國公司還與多個美國警方單位提供免費槍械彈藥與訓練的的促銷手法,而FN訓練營的教官們(多為退役特勤人員、警官或情治人員)也正想盡各種可以將P90的性能應用於各種特勤務需求與戰術,而美國的FN訓練營也己經有針對P90與57手槍而設計的課程推出,就如同美國的HK公司也開始將G36步槍列入美國的HK訓練營課一般,或許這些槍廠的作法只是單純的為了促銷其商品,但也得產品爭氣才行,否則備彈量以百發起跳的凱立克(CALICO)滾筒衝鋒槍為何就沒如此的聲勢呢?